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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普货运输保险

产品详情:
1、 保险标的:
普通货物(不承保货物除外)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不对被保险人承运的“不承保货物”的损失进行认定和赔付,也不对“不承保货物”造成的其他货物的损失进行认定和赔付。
不承保货物如下: (1)活生动植物、鲜活货物、冷冻品等易变质物品;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武器弹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艺术品、金银、珠宝、钻石、玉器、文物古玩、手表、红木家具等物品;
(4)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参照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他违禁物品;
(5)船舶,航天航空器。
(6)易腐品、易蛀品、农产品,如果仁、花生、玉米、豆类、大小麦、豆粕、鱼粉、菜籽饼、地瓜干、木薯干、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类、原棉、脱脂棉等;
(7)玻璃制品、陶瓷制品、泥及石膏制品、石材类等易碎物品以及使用上述易碎材料包装的货物,例如水泥管桩、水泥管片、瓷砖、卫浴产品、玻璃瓶装酒类、陶瓷瓶装酒类等。符合行业标准包装的液晶电视、电脑、冰箱、手机、笔记本电脑、光伏组件和光伏板不计入易碎品。玻璃或陶瓷瓶装食品和饮料,仅承保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8)水路运输的原木。
(9)重大件机械设备:任何机机械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重大件机械设备
a.任一部件由于体积或重量的原因必须由特殊运输工具运输;
b.任一部件包括包装不能放进40英尺标准集装箱或公路平板车,即超过12米长、2.5米宽或2.5米高;
c.任一部件由于本身的特性必须特殊处理,如要求特殊的绑扎固定及保持重心的平衡。
(10)精密仪器或设备:任何仪器或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精密仪器或设备
a.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
b.仪器或设备受损后很难找到配件,必须运回原厂修理或很难修复;
c.单件仪器或设备保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对运输有严格要求
(11)商品车国内公路运输:销售价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的全新商品车或二手车或私家车,包括大巴车和中巴车。
(12)军品(不含子弹导弹等军用武器),包括但不限于军需品(服装鞋帽被褥)、军用车(越野小车、运输大车、特种改装军用车、指挥车、雷达指挥车、坦克、装甲车等)、军用发动机设备、无人机、军用机械零件和器材设备等;
(13)碳酸锂、磷酸铁锂等原材料;
(14)储能柜;
(15)锂电池。
2、 保障范围:
基本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工具倾覆、碰撞、装卸货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综合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工具倾覆、碰撞、装卸货、货物在车内的挤压碰撞、雨淋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3、承保费率:基本险费率:0.012%;综合险费率:0.015%;扩展放弃追偿加费比例:30%
4、承保区域:全国(港澳台除外)
5、适用条款: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备案号:09IT2020000260263);附加无外包装之物件除外条款(备案号:09AD2020000260468);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备案号:09AD2020000260456)
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海运、铁路运输
7、免赔额/率:
(1)火灾爆炸事故、运输工具倾覆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20%,两者以高者为准。
(2)其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人民币1000元或者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当运输线路涉及青海、西藏、新疆地区时: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20%,两者以高者为准。
(4)当保险事故同时满足以上2条或者多条时,免赔以最高者计算。
8、最高保额:1000万
9、最低保费:整车投保,最低保费10元/车
10、投保方式:起运前投保,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1、扩展放弃追偿:扩展放弃追偿是指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投保人、投保人的分支机构、投保人的总公司和母公司及上述公司的雇员和司机的追偿,但是上述机构、雇员和司机的故意行为除外。保险人保留对其他第三方的追偿权。
12、本保险可承保运输车辆牌照为“超”字牌照、或行驶证约定为运输不可拆解物体的、或运输证上约定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等,用于承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普通货物。
13、特别约定:本界面仅展示保单中部分重点特约,具体特约以最终保单为准。
(1)运输车辆牌照为“超”字牌照、或行驶证约定为运输不可拆解物体的、或运输证上约定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等,用于承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普通货物的,在有合格包装及安全捆扎措施的情况下,保险人同意予以承保并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于上述情况,不以承运车辆不具有完整的或合格的车辆使用性质或承运许可资质等为由,对本保险进行拒赔或扣减赔款。
(2)承运车辆必须符合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限宽门(桩)等各类道路设施的通行规定或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3)本保险不负责任何仓储期间的损失,因在存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保单严格遵循货运险预约/代理协议要求,若存在协议项下同一批次同个运输工具多张保单且累计保额超过协议约束的每一运输工具限额,则视为重复投保,保险人仅承担协议约定的每一运输工具保险限额,并退还超过部分的保费;出险后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限额承担保险责任,如存在不足额投保则按保险法相关规定执行比例赔付。
(4)光伏组件和光伏板仅承保火灾爆炸、运输工具倾覆事故造成的货损,保险人不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免赔100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20%,两者取高。
(5)对于裸装货物、二手货(非全新货物)、返修设备,仅承保火灾、爆炸或交通工具发生碰撞或倾覆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购买须知:
购买须知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
一、注意事项:
本保险为事前投保,请您选择在起运前投保;如已经发生意外货损,再补发操作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此产品为即时投保,请确认好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以及车辆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如出险后实际情况与保单信息不符,将会对理赔造成不良影响。
二、适用条款
本产品名称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适用条款为:
条款名称 条款备案号/注册编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09IT2020000260263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无外包装之物件除外条款 09AD2020000260468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30天通知取消保单条款 09AD2020000260534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09AD2020000260456
作为投保人,您应当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用粗体等方式显著提示的部分。
作为投保人,您应当确认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他人投保本产品的,需在满足具有保险利益要求的基础上,告知被保险人知悉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您及被保险人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保险方案和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三、投保方式
起运前投保,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索赔事宜
1、一旦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积极施救,力争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的检验代理人进行检验、理赔,并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单证。
2、在索赔时,需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索赔清单、提单正本等运输单据、发票正本、装箱单/磅码单正本、检验报告及反映货损货差程度的照片、与承运人交接记录、货损货差证明、如涉及第三方责任,还需提供向第三方索赔的函电。
3、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经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如被保险人擅自放弃或减损此项权益(不论保险事故发生前或发生后),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对赔偿金作相应扣减。
五、赔付能力
我公司偿付能力披露信息如下:
https://caixian.cntaiping.com/info-cfnljdbgzy/,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常见问题:
Q:如何投保?
A:点击“立即投保”,根据提示,填写包括出发地、目的地、货值、车牌号、运单号等信息即可投保。
Q:何时投保?
A:起运前投保。
Q:承保注意事项?
A:发车时需锁定承保车辆车牌,中途不可换车;仅承保点对点运输,不保中转货。
Q:如何查询投保记录?
A:进入个人中心之后点击“投保记录”即可查询投保记录。
Q:足额投保?
A:投保货值即为整车预估货值,如果不足额投保,一旦发生货损,保险公司按照
投保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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